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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通知

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的取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和监理、咨询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息系统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经验咨询服务取费计算办法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以下简称《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编制背景与目的

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推进,信息系统工程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复杂度日益提高。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运行维护服务作为保障工程质量和系统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其取费标准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科学的计算依据。为填补这一空白,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办法》。《办法》旨在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技术咨询及运行维护服务提供合理的取费计算方法,引导市场有序竞争,保障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各类信息系统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包括规划咨询、设计咨询、实施咨询等)以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取费计算。涵盖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及其他资金来源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

三、取费计算方法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取费

监理取费依据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投资额、复杂程度、工期等因素,采用按投资额比例计费或按人工时计费的方式。具体计算公式和费率标准见《办法》附件。

(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可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服务期限等,采用按项目投资额比例、按咨询服务人工时或按固定总价等方式计算。具体标准见《办法》附件。

(三)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取费

运行维护服务取费综合考虑系统规模、运维级别、响应时间、服务内容等因素,可采用按年度运维费用比例、按设备数量或按人工时等方式计费。具体标准见《办法》附件。

四、实施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取费计算方法执行,不得随意压低或抬高取费标准。

(二)在签订监理、咨询或运维服务合应明确取费方式、计费基数、费率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会。

五、附件

附件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取费计算办法

附件2: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办法

附件3: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取费计算办法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分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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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4 10:02:10